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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检察官现身说法!温州首例妨碍防疫工作案获判!【870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2月9日,瑞安市检察院依法从快起诉的温州地区首例妨碍防疫工作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某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工作,被瑞安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据悉,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温州地区首例获判的涉疫刑事案件。




2020年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黄某某(液化气公司送气工)没有携带出入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运送煤气罐途经一处防疫卡点时,被街道防疫工作人员李某等人拦停并要求出示出入证及测量体温。被告人黄某某不配合,以被故意刁难为由下车殴打李某头部一拳,并在李某报警时用手掐李某的脖子并扯断其脖子上的工作牌,致使李某构成轻微伤。之后,被告人黄某某入该村运送煤气,出村时看到出警到场的公安民警,又上前强行扯下李某佩戴的口罩并大声质问,被公安民警当场控制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案发后,瑞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详细听取公安机关案情介绍,通过电话、微信、提前阅卷等方式,全面梳理在案证据,针对定罪量刑及证据薄弱环节出具书面取证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


2月8日,瑞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为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瑞安市检察院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确保起诉、审判过程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及顺利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同日,瑞安市检察院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 | 瑞安检察

视频 | 最高检影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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